一、贷款条件
根据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借款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是购房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单位职工需要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并且账户处于正常状态。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在昆明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首次缴存满12个月且账户状态正常。此外,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不能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还需要有偿还能力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二、首付比例
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都是20%。对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暂时不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比例为15%。
三、住房套数认定
住房套数认定主要根据家庭住房套数查询结果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来确定,不考虑商业贷款记录。
四、贷款利率政策
根据贷款年限的不同,首套房的贷款利率为2.35%或2.85%,二套房的贷款利率为2.775%或3.325%。
五、贷款额度
单职工家庭最高可贷50万,双职工家庭最高可贷80万。借款人父母或同户未婚子女所购住房产权共有人,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此外,生育二孩和三孩的家庭还可以享受额外的贷款上浮政策。
六、贷款年限
贷款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七、异地住房公积金
在昆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在云南省内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购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对于在昆明市以外缴存公积金的购房人,要求其中一方的户口必须在云南省内。
八、家庭还款能力标准
家庭月负债占家庭月收入不得超过60%,且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费用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扣减加推月负债金额。
九、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购买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的缴存职工可以直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无需先垫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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