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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房屋租赁管理条例是什么?近期许多外来务工人员和大学毕业生向各部门咨询。现已了解到的情况是:对于该类人员,在当地工作满一年以上,并交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公租房。这些管理条例已经公示。
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进一步广泛征求市民意见。详细申请条件如下:
工作满一年即可申请
《办法》规定,在本市工作或者创业、居住的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或者单身人士,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一)具有当地城镇户籍的;(二)具有当地城镇户籍,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低收入家庭,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者未享受实物配租的;(三)非当地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持有当地公安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当地工作满1年(含)以上,交纳社会保险的;(四)非当地户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持有当地公安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当地工作满1年(含)以上,交纳社会保险的。
市住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新《办法》与过去公开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有了重大调整。原规定是云南籍外来务工人员在在本市城镇工作满1年;非云南籍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工作满2年;毕业3年内在本市工作或创业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才可申请公租房。新规定全部进行了调整,非当地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只要在当地工作满1年(含)以上,交纳社会保险的,就可申请公租房,时间限制全部缩短为一年。
公示的昆明房屋租赁管理条例还有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准入管理、配租管理、租赁管理、退出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