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近,部分银行已开通重定价周期调整的申请通道。从公告来看,存量利率一年内最多可以调整4次。那么,重定价日怎么计算,别急,吉屋网帮你梳理清楚了!
根据六大行发布的公告,此次调整后,新的重定价日从原合同重定价日起算。按原合同定价日每满三个月、六个月或一年的对日确定。重定价周期选择三个月的,每年有4个重定价日;选择六个月的,每年有2个重定价日;选择一年的,每年有1个重定价日。
那么,原重定价日的“对日”是什么意思呢?举两个例子,小A的原重定价日为5月30日,选择不同定价周期后:
重定价周期一年:重定价日为每年5月30日
重定价周期半年:重定价日分别为11月30日、5月30日
重定价周期三个月:重定价日分别为8月30日、11月30日、2月28日、5月30日
而小B的原重定价日为1月1日,选择不同定价周期后:
重定价周期一年: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
重定价周期半年:重定价日分别为7月1日、1月1日
重定价周期三个月:重定价日分别为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1月1日
也就是说,如果选择重定价周期为3个月的,一年内最多可以调整4次利率(对应期限内LPR有变动的情况下,如未变动,利率也保持不变)
目前,部分银行已经开通申请通道。比如建行,(11月5日)起,建行贷款客户已经可以自行在提交申请后,一般情况下当日就能生效,并可查询结果。
不过,就算清楚调整规则,很多存量业主也还是迟迟未能申请,主要是很纠结。一方面,近两年来,LPR下调的速度和幅度都很快。在这个周期内,重定价周期越短,存量买家就能尽早享受更低的利率,减轻还贷压力。另一方面,LPR也有上行的可能。如果LPR进入上行期,重定价周期越短,意味着利息可能涨得也更快。而且新规明确,在整个贷款期间,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一旦调整后就无法再更改。
面对重定价周期的选择,不存在绝对的利弊,建议贷款人根据自身情况,用好这一次选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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